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允许列支的特殊项目有哪些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允许列支的特殊项目有:
(1)支付给总机构同本营业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管理费;
(2)属于企业正常借款的利息;
(3)企业用于同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合理交际应酬费;
(4)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中因汇率的差异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和调剂外币发生的调剂价差。
上述项目应在规定的限度或标准内经批准后列支。
(1)支付给总机构同本营业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管理费;
(2)属于企业正常借款的利息;
(3)企业用于同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合理交际应酬费;
(4)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中因汇率的差异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和调剂外币发生的调剂价差。
上述项目应在规定的限度或标准内经批准后列支。
- 上一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项目不得扣除
- 下一篇: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准予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 来源: waimaozu.com
-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图 [2008-08-29]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介绍(一) [2008-04-14]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介绍(二) [2008-04-14]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介绍(三) [2008-04-14]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介绍(六) [2008-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