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权利有那些?
外贸族 2008-04-14  【收藏】 【推荐】 【评论
税务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权利有:
1、陈述、申辩权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拟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税务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税务机关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无效。
2、复议、诉讼权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有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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